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所属地区:辽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海市站前住宅楼工程项目已由凌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凌发改发[2013]60号),项目业主为凌海电力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凌海电力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凌海市站前住宅楼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凌海市火车站候车大厅南侧,花园酒店库房北侧。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3657.92平方米。其中:住宅1891.44平方米,商业用房1766.48平方米。(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施工图纸为准)。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竣工日期)。
2.6 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给排水等施工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证书原件或叁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建筑工程专业)、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项目经理部、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于2014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14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一楼中央项目投资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2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2月11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4年2月11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凌海电力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健齐
电 话 :0416-8828060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人:吕美玲
电 话: 0416-3
传 真: 0416-359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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